根据《武汉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》相关规定,对医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试用期满人员邹博文、唐婉诗、李华珍、余星玉、张欢宁等5位同志进行考核。通过考核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等情况,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,以上同志的考核意见均为合格。
人力资源部科员邹博文,男,本科学历,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公招进入我院,2025年11月30日试用期满,经科室、所在支部及职能部门考核,考核合格。该同志为管理岗人员,拟聘管理九级岗位,岗位认定时间为2025年11月,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。
设备科科员唐婉诗,女,研究生学历,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公招进入我院,2025年11月30日试用期满,经科室、所在支部及职能部门考核,考核合格。经过前期沟通,该同志到人力资源部签署《承诺书》,自愿聘任专技未定级岗位,岗位认定时间为2025年11月,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。如在2027年12月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,则按现有资格证进行岗位定级。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,从其规定执行。
药剂科药师李华珍,女,研究生学历,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公招进入我院,2025年11月30日试用期满,经科室、所在支部及职能部门考核,考核合格。该同志无相关资格证书,拟聘专技未定级岗位,岗位认定时间为2025年11月,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。
公共卫生科科员张欢宁,女,本科学历,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公招进入我院,2025年11月30日试用期满,经科室、所在支部及职能部门考核,考核合格。该同志有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证,拟聘专技十二级,岗位认定时间为2025年11月,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。
医务部医师余星玉,女,研究生学历,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公招进入我院,2025年11月30日试用期满,经科室、所在支部及职能部门考核,考核合格。该同志有中医内科学中级证,拟聘专技十级岗位,岗位认定时间为2025年12月,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至12月15日。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87616992或87515330。
武汉市东湖医院人力资源部
2025年12月09日